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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黎巴嫩年居住证所需材料、费用和注意事项

来源:出国劳务网 时间:2011-01-15 作者:出国劳务网 浏览量:


 

(一)有效期至少一年的护照,或者附返回证的有效身份证件(仅适用于叙利亚人);

 

(二)两张尺寸为4x4的头像照;

 

(三)填写个人居住申请,并在公安总局相关地区分局的公职人员面前签字;

 

(四)从事一般工作的居住证申请,需提交雇主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;

 

(五)从事家庭佣人的居住证申请,需提交雇主家庭民事注册文件。

 

二、费用 
 

被劳工部定为第一类工作许可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1 800 000黎镑/年
 

被劳工部定为第二类工作许可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1 200 000黎镑/年
 

被劳工部定为第三类工作许可的人员 400 000黎镑/年
 

被劳工部定为第四类家庭佣人工作许可的人员 300 000黎镑/年(对于第一个佣人);

 

600 000黎镑/年(对于第二个佣人);

 

1 200 000黎镑/年(对于第三个及以上佣人)
 

学生 250 000黎镑/年

其他类别 300 000黎镑/年

三、注意事项

 

(一)每份申请还需交服务费(hireling services),可交至公安总局公共关系部门,或者通过分局交至总局公共关系部门。

 

1、正常办理:每份居住证申请的服务费为105000黎镑;

 

2、加急办理:每份居住证申请的服务费,分局再收105000黎镑。

 

(二)当阿拉伯或外国人持劳工部批准的有效期为2年的工作证申请居住证,将只被授予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证。依照现行规定,该两年期工作证可继续用于第二年居住证的更新。

 

(三)如果在黎巴嫩以外的总居住时间超过了6个月,原持年居住证的阿拉伯或外国人将失去年居住证所许可权利。

 

四、工作许可类别划分

 

请见

(佚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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